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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前两月江苏RCEP签证出口货值全国居首
我国稳居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
对外贸易韧性依旧,投资中国前景光明
越南尽快制定适应于全球最低税率的机制
RCEP国家与欧洲国家转口贸易首发仪式在沈阳举行
首航柬埔寨!广安港再添RCEP新航线
河北:河北服务中心举办《国家自由贸易协定战略宣传策略以及FTA证书签发业务要点》培训,全面提升签证水平
辽宁:沈阳市贸促会指导企业充分利用RCEP政策开拓国际市场
福建:RCEP政策解读暨商事法律服务培训班在芗城区成功举办
浙江:宁波市贸促会2月优惠产地证数据简析
浙江:杭州市贸促会企业享惠案例被评为“浙江省RCEP原产地优秀案例”
江苏:新年首批“一对一”FTA辅导 助力企业稳外贸增信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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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>>权威资料
更多>>文章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 2023年02月03日 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,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,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 一、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(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)项下申报出口,因滞销、退货原因,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(不含食品)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;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,出口时
文章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 2023年02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,海关总署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》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: 一、取消“已实施预防性消毒”申报项目。 二、实际进境货物的“启运日期”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管理的,不再必须填报“启运日期”;有其他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本公告自2
文章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 2023年02月01日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,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(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)实施特殊保障措施。现将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特此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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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>>RCEP项下农业行业的机遇挑战和建议 农业部贸促中心李楠
RCEP协定原产地规则
中国-韩国FTA优惠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及审核要点
中国韩国FTA原产地申领操作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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