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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发挥区域协定独特优势
RCEP正式生效四年 覆盖全球约1/3经济总量
深挖合作潜力,抢抓“中国红利”,中韩开启新一轮自贸协定谈判
南共市与欧盟签署自贸协定 最终生效仍存不确定性
中国东盟农产品合作迈向新融合
海关总署:2025年我国与近250个国家和地区保持贸易往来
浙江:自贸协定(台州)服务中心2025年度优惠原产地证数据简析
四川: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(四川)服务中心2025年12月优惠原产地证数据简析
浙江:自贸协定(杭州)服务中心2025年优惠原产地证数据简析
浙江:助力企业走出去丨2025年“投资泰国”(杭州·萧山)对接活动成功举办
浙江:喜讯!杭州市贸促会荣获全国贸促系统2025年度原产地工作“业务创新机构”称号
北京:智汇椰城 共话开放——2025年自由贸易园区发展论坛专题研讨会顺利举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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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 2023年02月03日 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,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,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 一、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(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)项下申报出口,因滞销、退货原因,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(不含食品)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;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,出口时
文章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 2023年02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,海关总署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》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: 一、取消“已实施预防性消毒”申报项目。 二、实际进境货物的“启运日期”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管理的,不再必须填报“启运日期”;有其他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本公告自2
文章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 2023年02月01日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,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(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)实施特殊保障措施。现将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特此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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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EP项下农业行业的机遇挑战和建议 农业部贸促中心李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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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-韩国FTA优惠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及审核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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